训练赛对抗致右膝韧带损伤
江苏某校足球队球员小陶在一次队内友谊赛中,与队友小陈发生正面冲撞。小陶赛后持续疼痛,就医确诊为右膝关节韧带损伤。随后他接受了右膝前交叉韧带重建手术,恢复期长达数月。

伤者诉诸法律 索赔医疗及伤残损失
因面临数万元医疗费用及伤残损失,小陶将队友小陈及其监护人、以及学校一并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。
被告小陈表示,"他不是故意的"。学校方面则辩称,此为正常体育活动,赛前已进行过安全教育,相关风险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

法院:队友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担责 学校组织管理存疏漏
法院审理认为,小陶与小陈作为长期参与足球训练的球员,对足球运动固有的对抗性与风险性应有明确认知。在无证据证明小陈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,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法院指出,学校作为比赛组织者,负有安全保障与管理责任。本案中,足球队教练在训练赛结束前先行离开,且在小陶受伤后未及时组织救治,存在管理疏失。
判决学校承担30%责任 赔偿4.9万余元
综合案情,法院酌定学校对小陶的损失承担30%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学校赔偿小陶医疗费、护理费、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.9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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